日前读版友luhao《获得值后返回控件焦点》一文,观其最后解法似有不妥,遂做此例以论之。 窃以为窗体间数据传递无非三法,一曰拉,二曰推,三曰捞。拉者由此窗体触发事件,拉彼窗体数据入此窗体耳;推者由彼窗体触发事件,推彼窗体数据入此窗体耳;捞者或此或彼窗体触发事件,捞表中数据入此窗体耳。或拉或推或捞,唯能分辨彼此则可行之,反之则不可行。
附 件:
点击下载此附件
演 示: